为了提高各单位文字材料上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,便于领导及时掌握全市系统工作情况,现制定文字材料报送工作制度。
一、各单位的宣传报道、经验材料、工作总结等都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及时向市局办公室报告。
二、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,重要材料应有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。
三、市局领导需要了解某方面工作情况的,办公室要根据领导指示和实际工作需要,通知相关单位报送材料。各单位要在接到通知后,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上报。
四、办公室要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审核把关。
五、各单位报送材料必须简明扼要、层次分明。如需书面材料,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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